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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仲永

王安石 · 宋 | 哲理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
朗读

译文

金溪平民方仲永,祖祖辈辈以种田为业。 仲永长到五岁,还不曾认识笔墨纸砚,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。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,借来邻居家的笔墨给他,他当即写下四句诗,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 他的诗以奉养父母、团结同族人为内容,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 从此,指定事物让他作诗,他立刻就能完成,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。 同县的人认为他很奇特,渐渐地请他父亲去做客,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。 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。 明道年间,我跟随先父回家,在舅舅家见到他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 让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名声相称。 又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他。 回答说:“完全如同普通人了。” 王先生说:仲永的通达聪慧,是天赋的。 他的天赋,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强得多。 最终成为普通人,是因为他后天受到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。 他的天赋如此好,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,尚且成为普通人; 那么现在那些没有天赋、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教育,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?

注释

世隶耕:世世代代属于耕田的户籍,即祖辈务农。 书具:书写工具,指笔墨纸砚。 旁近:附近的人家,指邻居。 收族:团结、收拢同族的人。 邑人:同县的人。 稍稍:渐渐。 宾客其父: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来对待。 乞之:求取仲永的诗。 利其然:认为这样有利可图。 扳:拉,牵。 环谒:四处拜访。 明道:宋仁宗年号(1032—1033)。 先人:指已去世的父亲。 称:相称,符合。 泯然:消失、毫无特色的样子。 王子:王安石自称。 通悟:通达聪慧。 受之天:天赋,先天得到的。 材人:有才能的人。 受于人:后天接受的教育。 不至:没有达到要求。 固:本来。 得:能够。

赏析

本文借一个真实见闻讲道理。前两段叙事:先写方仲永五岁无师自通、指物作诗,乡人惊奇,父亲贪利,天天带他外出表演,不让他读书;再写作者两次见到仲永,一次十二三岁已“不能称前时之闻”,一次七年后“泯然众人矣”。叙事按时间推进,前后对比鲜明,一个神童的消失过程写得平静而令人惋惜。 末段议论,用“王子曰”引出观点:仲永的天资远胜常人,却因“受于人者不至”沦为普通人;那么天资平常的人若再不学习,连普通人都难做到。这是卒章显志,把叙事升华为对后天教育的强调。 文章没有华丽辞藻,也没有借景抒情,靠的是对比和层层推进:天资与结果对比,仲永与常人对比,最后以反问收束,发人深省。它告诉读者:天赋只是起点,学习和教育才是决定成长的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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